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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补贴
发布日期:2017-03-15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民生政策项目基本情况

职业介绍补贴是对各类职业介绍机构按规定提供免费服务的一种经济补偿,反映财政用于促进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就业的职业介绍补贴。

二、补助对象

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向登记失业人员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的职业中介机构。

三、补助标准

每位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且不得与失业保险的职业介绍补贴重复享受。补贴标准每人80元。

四、资金申请及办理程序

社会举办的职业中介机构需提供经其职业介绍服务后,已实现就业人员的登记失业人员名单及本人签名、《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职业中介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等凭证材料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

五、资金拨付程序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将资金直接支付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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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市就业办就业科?? 市财政局主管科室:社保科

联系电话:0634-6215649???? 联系电话:88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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